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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宣传片

发布者:学生工作部(处)发布时间:2023-05-10浏览次数:77

温馨提示

      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要利息的,自学生大学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,毕业那年起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(借款期限最后一年是9月1日-20日)都要偿还一次贷款利息(或本息)!郑重承诺:诚信做人,按时还款!


助学贷款征信记录常识

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的一种。根据《借款合同》规定,借款合同一旦生效,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,往后,借款学生的还款记录也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,自动产生信用记录,成为借款学生的“第二个身份证”。

 按照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:“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 5 年”。 借款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如果不按时还本付息,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,形成不良记录,在此期间,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、出国、消费、申办银行信用卡、申请车贷、房贷、乘坐飞机、高铁、住宿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。


诚信教育宣传片